成都一烤肠店取名“特别”市民直呼“辣眼睛”!老板:文化差异商铺的店招相当于是块广告牌,很多商家为了吸引眼球,会起一些特别的名字。最近,四川成都市中心的太古里开了一家烤肠店,可店招的名称,让很多网友觉得反感。有网友说,名字太过低俗,辣眼睛,甚至有点打擦边球的意味。
3月29日,路过成都锦江区纱帽南街附近的市民发现,附近的一栋建筑物正在接受外墙改造,而被防护网遮挡的商家们,纷纷将店铺招牌移到了前方。
在众多招牌里,市民李女士发现了一个“特别”的店名:一家名为“直男大根鲜肉烤肠”的店铺,白底黑字加上配图显得“扎眼”。李女士说,第一眼看到这个店名,让她觉得“辣眼睛”。也有市民认为,店名叫什么本身各有看法,但如果店家刻意用名字去博人眼球,就会让人觉得有些恶俗。
该商家称,目前新的店招已经在重新制作。他们是一家全国连锁店铺,之前主要在山东青岛经营,使用的是同样的店招。在四川成都被举报低俗,老板认为这可能是地域文化方面的差异。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该品牌的注册名实为耿直男,和店招并非一致。商家回应,目前已经在监管部门的要求下进行店招更换,也接受成都市民朋友的意见反馈。
商铺的店招是一块广告牌,起到吸引眼球、吸引顾客的目的。那么,店招名称的设置有没有什么相关法律规范?网友所说的“辣眼睛”,又是否违规违法呢?
对此,有律师表示,根据《广告法》第九条的规定,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此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名称管理规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商家的店名是不能有损于公共利益,更不能违良好风尚来命名。如果商家在店名、店招或者宣传广告语中违反了上述禁止性情形,给社会造成了低俗误导,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商家进行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的相关行政处罚Bsports。
最后,律师也提醒,商家店铺的命名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遵守社会良好风俗,如果为博眼球而取一些辣眼睛的店名,就是一种不诚信和不道德的行为,超越了道德乃至法律的底线,是不被社会绝大多数人所接受,对自身的品牌反而会造成不良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