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主制作三个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 近期有市民向第一新闻反映,为了招揽客户,吸引客源,自己为商铺制作了两次“门头”广告,但这制作好的门头广告却迟迟不能正常悬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西安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于先生,今年3月8号准备将西安北郊一楼盘的商铺对外招租,于是他将事先印制好的招商广告张贴在了门面的玻璃墙上,但这一行为却被辖区执法部门叫停。
于先生说,执法队员告诉他沿街商铺要悬挂“门口广告”必须先去执法局报备,通过审批后才能正常使用。等于先生准备好相关材料,做好样板图片后来到辖区执法部门,可是这次又因为“门头”尺寸问题没能审核通过,而且执法队员建议他使用“灯箱”广告。
于先生:“我们用KT板做了一个门头,做了以后他又嫌有点小气,过了几天,我又去催这个问题,他始终都没有说你这个材质怎么样,他就说要求做单体发光字,我希望能给我一个公正的态度,另外,你要说一个有标准的答案。”
随后,记者从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分局了解到,自从西安市对市容市貌整治以来,他们对辖区商铺的“门头牌匾”加大了监管力度。经开区门头牌匾设置审查登记表备注栏中也明确对门头的材质有相关规定,而且门头尺寸、字体等细节也要逐一进行备注。同时执法队员也提醒商户如果需要为店面悬挂“门头牌匾”,应当先去辖区执法局进行咨询,按照相关规定来制作“门头”。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经开分局工作人员孙瑾堃:“第一,我们全区不允许用喷绘材质(广告);第二,我们也建议商户使用石质材料、发光字、镂空字与建筑物颜色相一致的材质,当然商户如果也符合我们相关规定的话Bsports体育,我们也会予以审批。”